2019-07-31 |浏览808|
最新消息!日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。
作为职称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,《规定》全文共44条,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,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。
44条中有以下这些人人关注的问题
谁能参加评职称?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,适用该规定。
这两类群体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↓↓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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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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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
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,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、能力、业绩的评议和认定。
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、考核、晋升等的重要依据。
怎么进行职称评审?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。共有5个基本程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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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、审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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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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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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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结果公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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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结果确认、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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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,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、公示、推荐等程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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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,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、公示、推荐等程序。
《规定》明确,各地区、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,均应当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,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,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。
职称评审委员会有三个类别:高级、中级、初级,有条件的地区、部门和用人单位,可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。
如何确保评审公平?《规定》着眼于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,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,实行政策公开、标准公开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、进行投诉。